第二十一章:第一篇文-《丁薇记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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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为班费的刺激,吕丽明显有点着急。

    但是大一的课程也并不算轻松,每位教授都有不同的要求,再加上没有手机电脑,消息接收明显不方便,她只能沉默地等待周六,想要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日结的工作,拿到钱再考虑别的。

    像白秀娟说的,九月只在学校吃十天,四百块钱够了。但是她家里却是真的没有钱,吕丽从小节约习惯了,是认认真真按400元30天来规划的。

    都是一个宿舍的,吕丽又跟白珊珊一起每天贴着丁薇,丁薇也不由有点受影响。

    她的写作之路,因为无从下笔,到现在也还是空白一片,这样下去不行的。

    拖延症,是她一生之敌!

    所谓明日复明日,明日何其多,既然那么多,不如拖一拖……

    拖一拖未来就拖没了!

    丁薇有自知之明。

    写作天赋不是人人都有,她其实也没想一书成名,那么笨人就要用笨方法——不管有没有头绪,只管写,硬写。

    能完整写出来一个故事就算进步。

    于是中午三个小时的时间,她绞尽脑汁,写出了一个穿越故事。

    按理说,零五年的时候,穿越小说是正红火的时候,然而别忘了,丁薇学的中文,从事的是财务,以至于她的风格——

    太写实了。

    3000字的文章,她描述了厌学学渣高中学生于露露穿越古代农家的故事——听起来没毛病是不是?

    首先,高中生是百分之九十的人一生中学识最巅峰的时刻。

    其次,按照一般套路,穿越古代农家,想必可以做生意卖小吃搞大棚背诗词做数学题认识地主家的小少爷、豪商的继承人,还有位高权重小王爷……没毛病,但都是人家的套路。

    现实是,古代农家生活,不仅仅重男轻女,封建迷信,一贫如洗,卖儿鬻女,早婚早育……还命如草芥。

    而丁薇笔下的于露露,穿越过去不会说方言,差点被家里老太太一把火烧死;接着每天干活累到要死,因为是女孩儿还只准喝稀粥没饭吃,上厕所没有纸只能用厕筹刮……最后,十三岁就要许配给同村一辈子没刷过牙的矮穷矬。

    而这个年代,百分之九十九的底层农户会打女人。

    结局是于露露昏过去发现自己重回现代,幡然悔悟,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故事。

    能水三百万的故事浓缩成三千字,要素过多,丁薇一中午一口气写完,只觉得胳膊要断了。

    好怀念她的手机电脑录音笔啊!

    写完后再一看——哎呀玛逻辑没毛病,短小精悍字字珠玑……

    莫非自己还真有这么个天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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